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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学员法律意识培训述评

来源:中文期刊网位置:政治法律时间:13-05-28 08:51

欠缺最基本的笔者曾做过一个调查,结果发现在所代班级约500人(非法学专业)中,完整看过我国条文的,竟然屈指可数,这说明我们在培养方式和方法上亟待调整。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引导,最终要取决于大学生自己对法的精神、原则、价值等方面的理性认知,而认知的基础是他们自身要储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法律知识的来源是多方面的,但目前快餐式的填鸭,则显得有点事倍功半。当代大学生法律知识的获取来源逐渐偏离课堂、书籍,而是选择诸如电视、报纸等媒介。忽略法学理论的系统学习,忽略法律思维的培养,忽略法治精神的培养,只言片语式的说教、访谈、报道提供不了孕育法律信仰的土壤。不习惯程序正义我们历来追求正义,希望实现是一个公平、正义的大同社会,然而,为了结果的公正,往往忽视了程序价值。现代法治在实现社会公正的过程中,普遍重视程序的正义性,程序的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保证。大学生普遍缺乏程序意识,比如我们设问当你遇到权利被侵害时如何应对,通过调查、访谈等形式,我们发现,许多大学生并不知道如何维权,面对纠纷、刑事案件等不知道如何处理,并伴随畏难情绪,一般不主动维权,更不去请求法律。易受外部影响年轻人对未知的世界总是充满猎奇,甚至包括违法行为,他们喜欢以挑战陌生来满足自己的好胜心,当然这种行为容易误入歧途。比如最近因钓鱼岛事件,再次引发了国人的爱国热情,许多人走到街头表达对日本政府不当行为的愤慨,对祖国的支持。这本身是值得肯定和褒扬的,但遗憾的是,也出现了个别过激的行为,打砸合法财产,据报道也有个别大学生的参与。这是相当令人难过的,一个正当的爱国宣扬,竟然变成违法事件。大学生平时对此类事件可能会有清晰的辨别和自控,但具体环境一旦变化,他们便有可能无法更好地掌控自己的行为。这也反映出大学生的不成熟,意志的不坚定,因此,对守法的自控能力尚需进一步加强。

改变对学生法治的理念随着社会化、化的快速发展,我们的社会也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教育的方式也在发生着转变,的全面实施再次提醒我们,教育应当以人为本。传统的法治教育,可以简单概括为守法教育,即通过课堂教学,传授给学生部分法律、,传递守法意识。我们也承认,法治的目标是要依赖于法律得到遵守,人们依法办事,遵纪守法,但也应该看到,法律是否得到遵守,最终取决于人们对法治发自内心的信仰,而不是法律的强制力。因此,要重新梳理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理念,改变将大学生仅仅视为受教育客体的传统观念,确立大学生主体教育观。[3]以培养合格公民为目标,作为一个公民,首先应培养其公民意识,让其意识到自己与国家、与社会、与他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因为自己价值取向的驱动才服从法律,追寻正义。大学生更应当积极追寻自己的权利,呵护已有的权利,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公民。积极借力新生事物意识的培养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方法、机遇就显得较为关键。当代大学生处在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里,新生事物激发着新的思维、新的行动准则,比如微博,可以说神州遍地织“围脖”,把最新身边事第一时间公之于众,已经与传统意义的媒体报道完全区分开来。年轻人总是对新事物充满热情和向往,2011年1月25日,中国社会院发展研究所于建嵘教授在微博上开设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引起全国网友、各地公安部门的关注,一时间,各地网友纷纷行动,努力留意身边的线索,这一行动引发全社会的关注、参与和讨论。我们发现大学生对这一行动很支持,他们有激情、有抱负、有自己回馈社会的方式,这种公民行动,正是我们所希望的,希望年轻人能够主动关注社会,为国家和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

在学校课堂接触法学教育的途径其实非常有限,在学校没有特别安排的前提下,只有公共课比如课中的法律基础,课改后,与道德修养合二为一,法律内容被大量删减,课时也被极大压缩,个别同学也只能在公共选修课中机缘巧合地选中,基本上只能实现一定程度的守法教育,甚至与以往群体性的法治教育没有实质区别。这种传统的法学知识传授在内容、方法等方面已经不合时宜,与其挤出点时间,蜻蜓点水、一带而过,倒不如重新开发包括法学理论学习、法律意识培养、法律思维习惯养成、法律程序应用等方面的新课程,给予学生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学习。在教学中不局限法律知识教学,同时注重对学生法的信仰教育和守法精神的培养。[4]依法治校的因素不可或缺众所周知,潜移默化,学生身在学校求知、生活、交际,各方面均与学校密不可分,学校的政策、规定直接作用于学生身上,因此,学校应最该注意如何规范、合法化自己的行为和服务行为,比如学校的罚款权限问题,其实有更好的管理办法可供选择,但有的高校依然延续旧做法,导致管理风险加大,并加深学生的不满。在遵循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应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尊重学生的权利,积极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在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吸纳学生参与,在涉及学生的权利、义务时,应充分保障救济制度的有效畅通,为学生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给学生树立“有法可依,依法办事”的榜样,为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5]作为学校中必不可少的校园,应加大对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宣传和实践。以实践活动、参观体验、社团活动、竞赛等形式与课堂教学相响应,形成培育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合力,把及时、真实、具体的法律讯息传递给大学生,激发他们学习的兴趣,培养法治情感,形成法律意识。

作者:范烨 单位:广东药品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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