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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职教办学情况释解

来源:中文期刊网位置:人文教育时间:13-05-28 08:59

在业务知识培训方面,1935年10月28日,国民政府公布《各省市训练初级地政人员办法大纲》,规定各省市都要开设学制两年的地政班(土地登记班)、三角班和学制半年的清丈班,前者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后者招收初中毕业生,同时要求各县区选送地政人员前往培训。民国时期,江苏省土地整理委员会、江苏省土地局、江苏省地政局还先后举办过养成所、训练所培训土地管理人才。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1987年以后,江苏省土地管理局制定了岗位培训规划和计划,举办过多种形式的培训班,例如岗位合格证书培训班、业务知识培训班,以及县、市(区)长土地管理专题研讨班、土地管理“专业证书”班等。目前,全省土地管理系统的岗位培训工作正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2.职业与业务知识培训新中国成立前,民国江苏省政府地政局按照中央地政署有关职业训练的规定,曾开展过多期职业培训。1934—1937年间,江苏省地政局曾开设测绘人员训练班,由该局沙学浚任班主任,下设土地登记班、绘算班、清丈班。第一期土地登记班为职业培训,由镇江、丹阳、无锡、上海等县土地部门择优选送43名人员训练2个月,主要学习土地登记规章和土地知识,掌握核图、指导土地登记、审查契据、调查地价、编造簿册、办理公告和信件等方面业务,结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第二期土地登记班由各县招考初中毕业生,送省训练,于1934年7月开学,8月结束,共50天,毕业17人。第三期土地登记班由江苏省招考高中毕业生,并由中央土地委员会保送该会部分调查员一起参加训练,专业课程有土地测量概要、土地经济学、土地估价与地价税、土地法规等。1935年7月开学,8月毕业,共50天,毕业生29人。绘算班:自1936年7—9月,训练2个月,专业课程有应用、珠算、地政法规、求积学、户地测量、最小自乘法摘要等。

为了有效地组织业务培训,江苏省土地管理部门将各项业务的岗位培训分为两大类七个岗。第一类,按职务分为土地管理领导和乡镇土地管理员两个岗。第二类,按业务工作划分为地籍管理、用地管理、土地政策法规、土地监察、土地利用规划五个岗。以上“两类七岗”人员,均按照国家土地管理局制定的“岗位规范”要求,分批组织参加岗位培训,并通过考试、考核,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在本系统内从事、人事、宣传、计财、等工作的人员,则参加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对口培训。1993年7月,根据新的形势需要,又增设土地管理档案、土地估价两个岗位序列。1993年12月,国家土地管理局和人事部发出《关于适应建立公务员培训制度需要推进土地管理人员培训的通知》,明确自1994年起,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建立公务员培训制度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培训工作,逐步实现土地管理人员现有岗位培训与公务员培训的衔接,同时将培训类型划分为新录用人员培训、晋升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技能培训等。此后,省土地管理局在培训工作中,除按国家规定落实公务员公共课内容外,土地管理业务技术知识培训仍继续执行国家土地管理局制定的土地管理岗位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岗位培训的内容包括:理论、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其中,政治理论学习一般由各单位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制定的计划及要求进行。各岗位的培训内容,均分公共必修课和土地管理专业课两部分。公共必修课4门,即行政管理学、机关应用写作、行政法概论、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采用省人事厅统一规定的教材;土地管理专业课4门,县以上的土地管理人员除学习土地管理学、土地法学、土地经济学3门课程外,另选1门所在岗位的专业课,选用省土地管理局指定的岗位教材。公共课和土地管理专业课培训的总学时不少于200学时。业务技能培训,穿插在各专业课的培训实习之中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纳入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的年度政治、业务学习计划或安排职工自学。对于不同层次的培训对象,在学习内容的安排上,分深度、广度各有侧重,采取一次培训或分期培训、单科逐进、逐科结业等多种方式。省土地管理局负责全省土地管理岗位培训的归口管理,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应向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和同级人事部门申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岗位培训结束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和同级人事部门联合验收。对按规定学完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其学习表现和成绩记入本人档案,并发给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制、同级人事部门验证认可的“土地管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土地管理专业证书”,作为上岗、转岗、任职、晋升的资格证明之一。参加单科学习成绩合格者,发给“岗位培训单科结业证书”,待按规定取得全部单科证书后,再换发合格证书。江苏省土地管理局成立后,除了经常选派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参加国家土地局及其各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外,还重视发挥省内外院校培训场所的作用,积极筹建本系统的培训基地。1992年10月,国家土地管理局同意江苏省土地管理局在南京筹建“全国地籍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同时一并成立“江苏省土地管理干部培训中心”,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主要职责是:作为全国地籍管理干部的培训基地承担培训任务,同时为江苏省土地管理系统培训专业管理人才。1993年3月,该中心正式成立。江苏省土地管理干部培训领导小组充分利用社会教育力量,特别是发挥有关院校的师资力量和物质条件开展培训。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河海大学、上海同济大学等高等院校及扬州农校,都积极协助开展培训工作。各市、县也利用当地党校、干校的力量开展培训。1988—1995年,江苏省土地管理系统通过各种类型的培训,有2800多人获得“土地管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有5400多人获得“土地管理基本知识教育合格证书”,还有360人在专业证书班毕业获得大专学历。全省业务培训率达85%,完成了“八五”期间的培训目标与任务。

1991年,江苏省土地管理局和徐州市土地管理局被国家土地管理局评为“全国土地管理教育先进单位”;连云港市局于京翠、南京市局丁和庚、扬州市局向韶被评为“全国土地管理教育先进个人”。同年,徐州市局孙超被评为“全国土地管理教育专业证书教育先进工作者”。依据不同对象和学习方式,江苏省土地管理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基本上可以分为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岗位培训班、专业证书函授班、专题培训研讨班、电视培训班、自学考试班等类型。(1)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岗位培训班1988年以来,江苏省土地管理岗位培训工作首先从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领导和业务骨干抓起,先后举办过多期市、县级土地管理局局长和业务骨干培训班,以及县(市、区)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研讨班。①市、县级土地管理局长培训班第一轮市、县级土地管理局局长研讨班。第一期,1988年3月12日—3月27日举办,65人参加,副省长凌启鸿在研讨班结束时讲话;第二期,1988年8月30日—9月12日,56人参加;第三期,1989年9月15日—9月30日,80多人参加。3期研讨班共培训县级局长以上领导干部200多人,地点均在南京农业大学培训部。教材以国家土地管理局编写的《土地管理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教学方法采取自学与听课相结合,联系本省土地管理工作实际,研讨江苏省土地管理工作重点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培训期间,省局的局、处领导和有关专家教授参加讲课与辅导,较好地保证了教学质量。经考核,参加培训学员全部获得“土地管理基本知识教育合格证书”。第二轮市、县级土地管理局局长岗位培训班。1991年,在第一轮集中培训的基础上,举办第二轮市、县土地管理局局长培训班,重点学习土地管理基本知识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理论。第一期,1991年12月5日—12月18日,参加者39人;第二期,1993年3月15日—3月26日,参加者50人。地点均在南京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内。两期培训班都邀请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省委宣传部等有关人员作形势报告,并对土地管理基本知识进行系统讲解,有关市土地管理局介绍国有土地有偿出让、城市土地管理、加强土地监察等方面的经验。②土地管理业务骨干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市、县土地管理局业务骨干,地点在扬州农校举办。教材除国家土地管理局编的《土地管理基本知识》外,还有省土地管理局编的《土地管理丛书》和扬州农校土地管理专业自编的教材;培训时间2~3个月。参训人员主要是系统学习土地管理概论、建设用地管理、土地管理法规3门必修课,以及土地经济学原理、土地规划、土地调查与评价、地籍管理4门选修课和5个专题讲座,学习时间210学时。第一期,1988年4月1日—6月30日,参加者83人;第二期,1988年9月5日—11月2日,参加者52人。所有参加学习人员经考核均获得合格证书和扬州农校颁发的结业证书。③县(市、区)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研讨班该班由省土地管理局承办,主要学习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法规和基本理论,研究和探讨江苏省开展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方法与途径。此类研讨班由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发文并纳入县处级干部年度培训计划。第一期,1992年4月13日—4月19日,在苏州昆山市举办。参加者有全省30个县(市、区)长、土地管理局局长以及省有关部门领导共100多人。研讨班上,国家土地管理局副局长邹玉川作了《全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综述》的报告;上海、福建、广东、杭州等省、市土地管理局的领导和专家介绍了他们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做法和经验;全体人员还实地考察了上海虹桥经济开发区、浦东开发区和昆山经济开发区。此后,研讨班的报告和论文以《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为书名结集出版。第二期,1993年6月9日—7月4日,在无锡县举办,研讨内容:我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基本理论;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基本理论与实践;江苏省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工作思路等。参加研讨班的有分管土地管理工作的县(市、区)长30人。省土地管理局领导和福建省、重庆市、上海市土地管理局局长,以及无锡市、昆山市的领导参加讲课,研讨班人员还考察了无锡市的开发区。第三期,1994年5月4日—5月10日在太仓市举办,来自全省23个县市的领导及部分土地管理局局长共60人参加了研讨班。省土地管理局局长杨向杰、国家土地管理局处长刘玉杰作了专题讲课;上海市、昆山市领导介绍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做法和经验;全体人员还实地考察了浦东开发区、昆山和太仓经济开发区。(2)专业证书班1988年,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土地管理<专业证书>教育暂行办法》;1989年,江苏省土地管理局制定并下发首期土地管理专业证书班(函授班)教育计划(以下简称专业证书班)。专业证书班招收省、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在职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上,具有5年以上工龄,并具有高中或相当高中程度,且身体健康者,学制2年。专业证书班采取半脱产的办学形式,理论教学时数为800学时,学员经过自学、面授辅导、作业、考试考查等教学环节,凡达到岗位所要求的大专层次专业知识便可获得证书。该证书在土地管理系统内适用,作为评定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职务和其他职务的任职资格的依据之一。第一期专业证书班于1989年委托上海同济大学土地管理测量系举办,招收学员81人,坚持学完者55人。该班在扬州、徐州设立两个面授点,曾开展过6次集中面授。1992年,经国家土地管理局复查通过,认为该班符合国家教委和人事部的有关要求。1990年9月,为加强对专业证书班的管理,省土地管理局成立“土地管理专业证书班”领导小组,由王印才、倪骥程、钱智敏、程遐年、张周莱、费仕良6人组成,王印才任组长。

领导小组就招生、教学、管理等重大事项研究决定后,由南京农业大学负责实施。1990年11月,经江苏省教委、省人事厅批准,从第二期起,委托南京农业大学举办土地管理专业证书教育班。第二期,1992年招收土地管理专业证书班学员45人,39人毕业。第三期,1993年招收土地管理专业证书班学员47人,另增设第一期房地产经济专业班学员25人。第四期,1994年招收土地管理定向大专班学员50人、房地产经济班学员33人,增设土地专业班学员30人。1995年有2期专业证书班结业,共68人获得专业证书。(3)专题培训班1979年,中国科学院南京研究所在江苏省吴县进行土地资源详查时,曾协助该县举办土地资源详查培训班。1988—1995年,省土地管理局及所属处、室,均结合各自业务工作需要,有计划地举办各类短期专题培训、研讨班,其中包括土地申报登记、土地详查补充调查、地籍管理、土地利用规划、城镇土地定级估价、土地变更调查、土地财务、房地产经营管理、土地监察信访、土地管理文秘、土地管理、土地档案管理等多方面内容。1988—1995年,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27期,培训人员3000余人次。(4)乡镇土地管理人员电视培训班、电教辅导讲习班1990年,国家土地管理局、中央电视台、中国企业文化研究院联合主办全国乡镇土地管理人员岗位电视培训,历时1年,设置土地管理概论等6门课程,中央电视台播放80~100学时。此间,省土地管理局共组织1226名在职乡镇土地管理人员参加电视培训,同时设立37个辅导工作站,每站配备1~2名辅导员,每月集中3~5天组织收看并进行辅导。为了明确电教辅导员的职责,提高辅导工作水平,1991年10月6日—10月26日,省土地管理局在扬州农校举办电教辅导员讲习班,共有41名辅导员参加培训。1991年,全省1152人参加电教考试,全部合格。1992年12月,全省受到国家土地管理局表彰的优秀学员12人、优秀辅导员4人、先进工作者3人、先进辅导站4个;受江苏省土地管理局表彰的先进个人44人、先进单位10个、先进工作者14人。(5)参加自学考试1990年前后,中国人民大学、同济大学等相继开设土地管理专业自学考试班或函授班,实行平时分散自学,每年两次集中面授。对此,全省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积极鼓励在职人员参加自学考试,自学成才,同时尽可能为他们的学习提供方便。3.专业教育(1)初、中等专业教育①宝山县绘丈学堂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宝山县土地清丈局下设绘丈学堂,时有教职员5人,多系日本归国留学生担任教员。招收学生42人,学制1年,共开设三角、几何、代数、珠算和测绘等课程,并组织进行了测丈实习;学生结业后发给凭照,分配到各乡测丈土地。②土地测丈人员养成所1928年11月1日,江苏省土地整理委员会附设的土地测丈人员养成所成立,由该委员会主任陈和铣兼任养成所主任,下设教务处、事务所。教务处下设三角、地形、清丈、登记、调查等班。三角班业务课程包括量地学、地形测量学、天体测量、地形学、球面三角、高等代数、微积分、解析几何、最小二乘法、制图学、投影学、计算等;地形班课程有地形测量学、量地学、天体测量、地形学、摄影测量、球面三角、高等代数、微积分、解析几何、最小二乘法、制图学、投影学等课程;登记班课程有国文、调查统计学、、经济学、测丈概要、制图法等;清丈班课程有平板仪测量、高程测量、初步测量、制图学、测丈概要、平面三角、地形学等。养成所学生来源,由省地政部门派人在南京和北平、上海等城市招考。从1928年11月到1930年2月,开办的班次见表1。以上各班毕业生都分配到各县土地局和各测丈队、地形队、三角队见习。1931年,因经费缺乏,该养成所停办。③测量人员训练所1933年5月,江苏省土地局举办测量人员训练所。该所下设三角、图根、清丈3班。三角班招收高中毕业生,图根、清丈班招收初中毕业生。新中国成立后,江苏省中等专科学校中没有设立过土地管理专业。

1985年下半年,扬州农业学校经江苏省农林厅批准,在全国中等专业学校中率先创办土地管理专业,经过一年的准备,1986年秋面向全省招收第一批二年制学生。1992年开设土地经济管理专业,1993年又开设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三年制)。到1995年,该校土地管理专业共有专职教师11人;开设的专业课程有普通测量与地籍测量、土地统计学、航测应用基础、地形绘图、平面制图、与环保、生产布局学原理、农业基础知识、土地经济学、土地资源学、土地管理学总论、地籍管理、建设用地管理、土地规划、村镇规划、土地管理法学、不动产经营学、微机应用等。学校除抓好理论教学外,还经常组织学生走向社会开展实习和课程毕业设计。1986—1995年,该校10年间共培养了310名土地管理专业人才;同时接受国家土地管理局、省土地管理局委托,先后举办过8期岗位培训班,培训学员435人。(2)高等专业教育①中央政治学校地政学院1932年11月该校设地政研究班,地址在南京四象桥浙江会馆内;1934年成立地政学院,地址在中山陵园附近;1940年因抗战迁重庆北碚,改为地政研究所附设地政专修科,1943年更名为地政系。地政研究班、地政学院主任为肖铮;地政专修科主任先是黄通,后为郭汉鸣;地政系主任先后由汤惠荪、黄通、万国鼎担任。该学院(系)抗战胜利后返宁,1949年迁台湾。地政学院的办学宗旨是:“造就土地行政专门人才以备中央执行土地政策之用。”学员一部分由各省民政厅保送,一部分为公开招考,条件是:年龄24~35岁,大学本科或专门学校毕业,并在地政机关服务一年以上者;地政专修科则招收高中毕业生。学生进校后费用全免,毕业后统一分配到地政机关工作。抗战前,地政学院的学制为3个学期,每学期4个月;地政专修科学制为2年。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农业概论、农业经济、高等经济学、土地政策、中国田制史、外国土地制度、土地经济学、土地法、物权、土地测量、统计学、土地行政、土地税、土地、垦殖学、合作等;开设的专题讲座有工程、土地改良、官厅、公务管理等。毕业前,学校还组织学生到全省各县地政部门参观实习两周。当时,该院教授有肖铮、黄通、汤惠荪、万国鼎、吴文晖、李积薪、李适生、张丕介、祝平、唐启宇、高信、张淼、戴弘、林钦辰等;兼职教授有曾济宽、胡长青、刘振东等。该院先后招收18期学员,其中地政学院8期、地政专修科4期、地政系6期(只有3期毕业)。此外,1932—1940年间,地政研究所还招收过8期研究生。1948年,国立政治大学下设经济研究所地政研究组,主任万国鼎,也曾招过地政研究生,但不授硕士、博士学位;此间,该校还派出留学生多人。②私立法商学院地政系1947年开办,地址在南京匡庐路,院长肖铮,曾招收学生两届,1949年后迁台湾。③南京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南京农业大学的前身是南京农学院,南京农学院的前身主要是中央大学和金陵大学的农学院,两院均设农业经济系,开设土地经济学课程。教师中有著名的农业经济学家张德粹、乔启明、吴文晖等人,其中,万国鼎曾开设中国田制史等课程。1960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业教育局向江苏省农林厅建议,在南京农学院成立土地规划专业。经南京农学院同意,江苏农林厅和高教厅研究决定,在该院农业经济系下成立土地规划专业和土地规划教研组,负责人戴保恩。

作者:黄华明 王丹 单位: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 扬州资源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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