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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制发展的问题与建议综述

来源:中文期刊网位置:农业科学时间:13-05-28 09:06

代建制的基本工作程序

通过近几年来南京、上海以及汶川大的灾后重点援建等项目的运行操作情况看,大部分项目都是委托政府所属公司作为政府业主代理。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通常情况下“代建制”的基本工作程序有以下几个步骤:(1)项目提出。根据使用单位发展的需要,使用单位提出建设项目的具体使用功能与要求,专业技术标准、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与标准,初步投资估算等基本情况,编制项目建议书,向政府有关部门(一般都是发改委)进行申报。(2)项目确定。发改委在综合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基础上批复项目建议书,并在批复中明确采用“代建制”建设与管理方式。(3)确定代建制单位。一般由发改委委托有资质的招投标中介机构进行代建单位公开招标,受委托中介机构根据要求做出项目代建招标文件,发改委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在媒体公开发布招标,并公开进行招标。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后,由发改委代表政府与代建单位签订代建合同,发改委、代建单位、使用人(业主)签订合作建设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在中标通知书中明确代建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法人地位。中标通知书与建设合同必要时还要发送给项目建设所涉及的有关部门。(4)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代建单位根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及招标文件,在充分征求使用人意见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发改委审批。在项目批复后代建单位可进行项目的勘察、方案咨询设计、评估、规划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代建单位做出初步设计后,发改委组织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查,必要时还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参加审查工作。经发改委审查同意后作为代建单位总预算包干使用。如果代建单位未经批准项目超投资,则要进行经济赔偿,如果节约了包干投资,则委托人(政府)将按合同约定给予奖励。(5)规划报批及施工实施由代建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规划申报,办理开工手续,组织项目的施工建设。(6)项目建设竣工后,经有关质检部门和业主验收合格后,代建单位按合同规定将其交付使用单位使用。(7)政府审计稽查部门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审计和监督稽查。

代建制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近年来代建制在上海、深圳、厦门、南京等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其是个新生事物,从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有一些不成熟的地方,须进一步完善与提高。(1)业主的观念没有完全改变,“建设”和经营没有真正分离,实行代建制的目标之一就是要解决“建设、监督、使用”多方位的矛盾。但在代建制的实施过程中,有些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并没有实现真正的分离。一些业主单位为了部门利益,原本就不希望将项目交给代建单位管理,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些业主仍然对一些本来属于代建单位份内的工作进行干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代建单位对项目的管理,也影响了代建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而影响到项目的顺利实施。因此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推广与示范的力度,让业主们真正了解代建制在项目管理中的巨大作用,真正地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监管与服务知识,改变传统观念,推进代建制的顺利实施。(2)政府对代建制的管理应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由于对代建工作实施监管的具体主管部门不明确,因此就无法对代建项目的招投标,签订合同等工作进行必要的监控。如有的业主为了部门的利益将整个项目的部分和一两个单位工程进行招标代建,其它就由自己直接进行管理。表面上符合法定程序,实际上却逃避了政府监管,即使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政府也无法及时发现和纠正。同时代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法人地位体现不出来,在竣工验收单上只有4家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签字盖章的地方,没有代建单位的地方,因而代建单位的业绩无法登记。给以后项目管理公司的考核定级、升级和管理带来不便。因此建议政府和业主主管部门一定要适应全国推行“代建制”这一新形势的要求,转变管理观念,改进管理流程,创造出一套适应“代建制”发展的新型的政府管理流程和管理模式,为代建制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3)“代建制”单位处于弱势地位,责任、权利、义务不对等。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代建制单位签订的代建合同,普遍是承担义务多,收费少,管理责任大,权利小。由于绝大多数地方在实施代建制的相关文件中没有明确设置代建费的取费下限和严格的标准,导致各代建单位和项目管理公司在投标中出现无序竞争的现象,使代建管理费用一降再降。而出现问题时业主往往把大量的责任都推给了代建单位。因此采取相应的措施,规范代建制取费标准势在必行,要根据工作内容难度和承担的责任,在政府指导价的引导下由市场主体确定。同时要净化和规范市场,坚决杜绝恶劣竞争和串围标现象,防止低于成本中标的事情发生。(4)代建单位的项目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代建范围需要进一步拓宽。首先从代建制公司内部角度看,一是代建单位在项目上的人员配备不足;二是人员素质和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特别是代建跨专业、学科的代建项目缺乏有经验的管理人员,不能适应高水平的管理要求。其次从代建制公司本身来看,专业的代建制公司比较多,综合性的能承担各种行业的综合代建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比较少,不能形成广泛的行业竞争,对代建制市场的健康发展不利。再次从代建制单位外部来看,管理水平低,涉及的代建项目范围窄,也会影响国内外同类型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因此建议通过企业自身的不断学习和行业内部培训,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素质,努力拓展企业的代建制服务范围,打破行业垄断,实行跨行业竞争,是下一步代建制单位提高行业竞争力赢得更多市场的必由之路。(5)社会环境的配套,行业协会的作用有待加强。代建制在推行过程中,同样遇到一些和担保体制不健全的问题,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有关文件和,指导和规范“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四方面行为,特别是建设方的行为,明确业主、投资方、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是代建制单位迫切需要有人来解决的问题。这也是行业协会和相关部门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与完善的地方。

作者:杨迎 单位:江苏建研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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