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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视野下的土地管理探索

来源:中文期刊网位置:经济科学时间:13-05-28 08:54

型利用存在的问题

要研究低碳经济型土地利用,主要应考虑的便是碳排放问题。就目前而言,由土地利用导致的碳排放有两种:直接碳排放和间接碳排放。直接碳排放是指由于土地利用类型的转变或保持导致的碳排放,如围湖造田、草场退化、种植制度的改变等。间接碳排放是指土地利用过程中的人为源碳排放,如用地尾气、矿产品开采工艺排放等。由此可见,土地利用过程中的碳排放现象比比皆是,且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碳排放量也与日俱增。如何好土地利用以减少碳排放是目前全球所面临的一大难题,尤其是对我国这样碳排放总量居全球第二的国家(王铮和朱永彬,2008),尤其需要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土地类型变化不当往往不利于碳蓄积,会加剧碳排放。如森林砍伐会直接导致地上量排除,土壤呼吸加剧;农牧林地被用地所占有,生物量便会被清除、土壤被掩埋和收集;草地转变为农田会加剧土壤呼吸,从而减少了碳素向土壤的分配等等。这一切都是因为土地利用类型转换不当引起的碳排放。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几年在低碳经济理念倡导下,中国政府逐渐重视对土地利用的管理,力求土地利用朝着低碳和经济的方向发展,顺应自然发展规律,力求土地利用的可持续性发展。但是中国六大区域(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和西北)仍然存在一些不利用陆地系统碳蓄积的问题,其中尤以东北、华北和华东三大区域的问题最为显著。(一)东北地区过快的发展扰乱了自然生态系统根据国家局1999年和2010年统计的数据显示,1996年东北三省耕地总面积达到21526200公顷,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6.55%;到了2008年,东北三省耕地总面积减少到21450000公顷,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7.63%,但实际上2008年耕地总面积只比1996年减少了0.35%。但东北三省的主要土地利用类型为林地,耕地面积增加也主要来源于森林和草地。而该地区的森林和草地富含生物碳量和土壤碳蓄积量,土地利用类型转变将对于该地区的地面生物量清除;耕作以及水土的流失将对土壤碳蓄积碳汇产生极为不利的负面影响;草地转变为耕地将加剧土壤呼吸,不利于碳积蓄。近几年,国家政府在低碳经济理念下,面对严峻的生态问题和污染,积极植树造林和退耕还林,2010年该地区投资完成额达到224262万元,其中国家投资额占84%,当年造林总面积为507030公顷,其中人工造林为308643公顷,而退耕还林面积却为0。这样的发展并不能使该地区土地利用低碳化,要彻底改变目前现状,必须合理配置各类土地利用类型,而并非一味增加林地面积。(二)华北地区的牧草地出现严重的退化和荒漠化现象由于过去20年间华北地区大量的植树造林,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统计显示,到2005年,华北地区牧草地面积比1985年减少了6888000公顷,主要转化为林地(林地面积增加1175600公顷);还有部分转化为耕地(耕地面积增加774700公顷)。但是,就总体来看,牧草地面积下降速度依旧过快,同时过度的放牧也加速了土壤沙漠化速度,这些都不利于土壤中碳的蓄积。(三)华东地区耕地面积急剧下降,建设用地扩张过快华东地区是经济发达的平原地区,理应是耕地面积最大的地区,但是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数据显示,2008年耕地面积只占了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9.98%。与此同时,从表1中可以看出,2008年增加耕地面积仅为95006公顷,但是减少耕地面积却达到了99695公顷,超过了增加的耕地面积达4689公顷,可见耕地面积减少的数量超过了增加的数量,年末耕地总面积呈下降趋势。在耕地面积减少的总量中,有85%用于建设用地,占全国耕地改造的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4%,可见华东地区建设用地改造的面积之大,华东地区土地利用类型的迅速变化(耕地逐年递减、建设用地快速扩张)导致生物量清除、土壤被掩埋和收集,加速了碳排放,将不利于低碳经济型土地利用的发展。那么为什么华东地区会出现这样大量耕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现象呢?这一方面是华东地区地处平原,耕地面积大,矿产资源匮乏,因此自古以来该地区经济发展主要是依靠耕地和进出口。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以及领海这一得天独厚的位置,该地区经济发展较内陆地区快,各地纷纷建居民楼、厂房、写字楼,加速了该地区建设用地的需求。另一方面,耕地种植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远远不及贸易所带来的利润,人们纷纷闲置耕地或者转卖土地成为城镇居民,进厂打工或者自己成立工厂进行、贸易。近几年,随着新建设的发展,这种势头更为猛烈。江浙一带很多原有的耕地都被低价转卖给政府用于建设用地。农民搬进了政府新建的农民安居房,农民成了没有土地的农民。这种现象已经违背了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初衷,同时也恶化了土地利用类型的合理调整,不利于低碳经济型土地的利用,值得政府部门深思。

低碳经济型土地利用管理的对策

低碳经济型土地利用需要协调好生态发展和经济利益之间的矛盾,顺应自然发展规律,有节制地开发利用土地,有效地管理保护好土地的生态系统。因此,转变土地利用的方式,重视土地利用过程中的“减源”、“增汇”,这是降低土地利用的碳排放和提高土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必然手段(彭欢,2010)。只有这样才能打造出一个优质、可持续发展的低碳土地利用。因此,我们首先应该加强土地利用的管理力度,通过化的方式进行土地利用类型的管理,通过增加耕地转化审批环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向建设用地。对破坏耕地、任意改造为建设用地者进行严厉打击,应处于高额罚金,并要求其限期对土地进行复垦,恢复其原有生态系统。同时,提高林地面积规模,控制耕地、牧草地、沼泽和滩地面积减少速度,促进其他未利用地面积向林地、牧草地和耕地转换,设立提高土地的碳吸纳能力。其次,我们应该利用经济杠杆,促使土地利用合理化。可以提高城市建设用地取得和保有的成本,提高土地价格,以此用经济杠杆自动调节土地利用类型,使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最后,我们应该建立健全的碳交易市场。尽管低碳经济、碳汇等词汇已经耳熟能详,但是碳积蓄后到底用于哪里或者说能否带来经济效益,这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这主要是碳交易市场不健全导致的。碳交易其实质就是“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实际上就是碳排放权利的交易。碳交易把变化这一问题、减少碳排放这一技术问题与可持续发展这个经济问题紧密地结合起来,以市场机制来解决这个科学、技术、经济综合问题”(彭欢,2010)。我们应该应用市场化的手段,制定好合理的碳交易体系,并处理好各个相对量的指标,建立全国的统一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使得碳交易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碳排放才能从经济的角度得到实质性的遏制。总之,目前低碳经济下我国土地利用还存在着很多问题,这就需要利用、经济、和社会道德等各种手段进行管理。重要的一点是让低碳经济观念深入人心,政府部门应该从本质出发,倡导低碳经济型土地利用。同时,利用经济手段,让低碳和土地利用自动协调发展,这对于现今这个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而言,是最行之有效的手段,让经济成为土地利用管理的有力杠杆。当然,健全的法律也是必然的管理途径,法制的强制力手段将能使土地利用管理变得井然有序。

作者:刘伟 何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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